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5年)

根据长江委《2025年深入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提质增效工作方案》要求和汉江集团公司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提质增效,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字当先、“实”字托底、“严”字贯穿,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着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六项机制”管控平台,落实风险评价机制,每季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重点工作任务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通过“强样板、补短板、治痼疾、促运用”,坚持安全风险都用“六项机制”方法进行管控。用好“六项机制”方法论,坚持问题导向、管住为王,锚定“零事故”目标,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全面提升集团公司“六项机制”构建工作质量和应用成效。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部署推进

1.召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及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对深入推进“六项机制”提质增效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2.将全面推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召开集团公司专题会研究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构建与提质增效工作,组织有关单位交流“六项机制”建设情况,探讨经验做法,分析短板弱项,研究解决推进中存在问题。

3.制定深入推进“六项机制”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

4.举办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生产现场交流会,学习交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持续提升“六项机制”工作质效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5.各单位锚定“零事故”目标,对本单位“六项机制”进行检视优化,持续提高工作质效,将“六项机制”各环节工作扎实落实到各车间、各作业班组和各工作岗位。

6.督促指导各单位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机制,每季度定期评估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

(二)完善制度体系

7.夯实安全基础保障,完善制度体系。按照“六项机制”2024年工作指南要求,修订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8.加快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办法(试行)》;将各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情况和实施效果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9.2025年6月底前,危险化学品、工贸、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组织各参建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2025年底前,其他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三)开展宣教培训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宣教活动,加强“六项机制”宣传,在集团公司广泛凝聚共识。

11.举办2025年汉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提升各单位“六项机制”工作质量。

12.组织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导则及其他相关行业风险评价和隐患判定标准的培训与学习。

(四)推动数智化监管

13.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六项机制”管控平台,将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六项机制”所有业务工作纳入平台管控,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4.加强汉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六项机制”管控平台的教育培训,推进各单位对管控平台的应用。

(五)强化督促指导

15.通过“强样板、补短板、治痼疾、促运用”,推动各单位“六项机制”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和发生事故的单位实施“点对点”工作提醒。指导各单位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重点工作任务、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16.深化危险源管控措施评估,将管控措施与安全责任、制度规程、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五个一致”。

17.指导各类外协施工及小型在建项目开展“六项机制”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加强指导,持续跟踪落实。

18.指导润北咨询公司、水源招标公司、库管中心等单位深入开展“六项机制”建设。

19.开展集团公司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将“六项机制”提质增效作为重要内容,督促各单位深入推进。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落实“六项机制”的重要作用,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对“六项机制”推进落实情况的检查,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强化信息技术应用,督促指导车间、班组持续提高危险源辨识管控、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整改、应急管理等水平,充分运用“六项机制”管控风险、消除隐患、遏制事故。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任务清单(2025年)

一、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制度应明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预警、风险管控的程序、方法、频次等。

二、开展危险源辨识。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SL/T843-2025),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行业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开展全方位危险源辨识。建立危险源数据库,形成危险源清单表(A.1)。

三、动态辨识。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SL/T843-2025)和行业有关要求,结合上季度生产情况,形成动态辨识危险源记录,更新后经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批,并留存审批表。

四、评价风险等级。重大危险源直接判定,一般危险源采用LEC或者LS评价方法,形成重大风险危险源清单、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打分表(A.2)。

五、完善重大风险危险源专项档案。包含重大风险危险源基本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监测监控记录、安全警示标牌设置记录、维修养护记录、“一源一案”及应急演练记录等资料。

六、明确监测措施。较大及以上风险危险源,逐一明确监测监控措施、频次、指标及预警阈值,建立危险源监控清单(A.3)。

七、开展监测并留存记录。按照确定的监控监测要求开展工作,记录保存监测监控、值班值守、巡查检查及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分析资料。

八、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制定值班计划、人员安排表、应急通讯录,值班人员应规范填写值班、交接班等记录。留存值班记录、应急通讯录等。包含汛期、重要节假日值班值守,事故信息报告等。

九、值班人员教育培训。对值班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值班人员需掌握必要的预警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留存防汛值班、节假日值班、运行值班相关人员培训记录,值班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的培训。

十、及时实施预警。超过预警值时,应紧急处置,并形成相应记录。预警实施后,查找管控体系和管控措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总结材料。留存值班日志及相关预警处置记录,预警总结材料。

十一、建立管控责任表,明确危险源三个责任人,形成风险分级管控责任表(A.4)。

十二、建立危险源管控措施清单,逐项制定危险源管控措施,形成危险源管控措施清单(A.5)。分厂(车间)可根据相关制度、规程,进行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形成分厂(车间)管控措施手册。

十三、现场风险公告的补充与完善,设置进入厂区的安全风险公告栏、风险空间分布图、重大风险警示牌,编制覆盖全厂岗位告知卡。安全警示标志分针对较大及以上危险源和其他两类,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识标牌设置标准》实施。利用讲解、音视频告知、风险告知书等及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和外来人员告知安全风险,留存教育培训记录。

十四、管控措施评审。开展危险源管控措施评审,发现问题及时完善和改进。对象包括:风险公告、工程技术、管理措施、教育培训、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措施。留存危险源管控措施评审资料。

十五、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重大风险管控情况,形成重大风险危险源备案表(A.6)。

十六、形成危险源信息表(A.7)。将危险源清单、监控清单、分级管控责任表、管控措施清单合并,形成危险源信息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

十七、编制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初次全面辨识时,应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制定的管控措施等成果,编制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十八、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度应包含:现场管控责任人、组织管控责任人、监督责任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排查频次、隐患整改等要求,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九、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管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带头学习并熟练掌握判定标准,日常检查应包含重大事故隐患的检查。留存培训记录和检查记录。

二十、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及整改材料。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日常检查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通报等。留存隐患治理记录、台账等资料。

二十一、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每三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专家评估,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留存评估记录材料。

二十二、编制应急处置卡。内容包含处置程序、措施、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并进行发放或张贴。

二十三、应急预案备案。向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安环部备案,留存备案材料。

二十四、应急救援队伍及物资。应急机构设立、调整文件,应急专家库、应急队伍、应急物资清单,建立应急装备和物资台账A.12,形成完整资料。

二十五、应急演练。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火灾应急疏散演练。留存完整演练记录,演练评估报告。

二十六、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覆盖所有部门、车间、班组、岗位和人员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留存制度文件和资料。

二十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应满足《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工作指南》对“六项机制”培训内容、学时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培训要求。留存相关文件及培训资料。

二十八、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并实施考核,留存相关文件及考核资料。

二十九、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兑现奖惩。留存相关文件及奖惩资料。

附件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任务及成果清单.docx

“六项机制”推进工作计划(2024年)

为落实《委安办关于印发长江委2024年“六项机制”推进工作计划的通知》(委安办〔2024〕8号)要求,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以下简称“六项机制”)落地见效,结合集团公司“六项机制”构建实施方案、2024年度工作方案,汉江集团公司组织制定了2024年“六项机制”推进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动落实“六项机制”落地见效,督促集团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2024年底前实现全覆盖,运用“六项机制”全链条管控全集团安全生产风险,全方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负责人带头研究推进

1.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中、印发的2024年工作要点中,均专项部署“六项机制”构建工作。

2.在长江委“六项机制”推进会后,组织召开一次集团公司“六项机制”推进会议。

3.组织开展“一把手”带头谈“六项机制”活动。

(二)建立健全制度措施

1.制定并印发集团公司“六项机制”建设2024年度工作方案。

2.制定并印发“六项机制”推进工作计划。

3.将“六项机制”构建工作纳入集团办公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任务分工方案。

(三)组织开展“六项机制”培训

1.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六项机制”宣传教育。

2.举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将“六项机制”构建讲座纳入培训课程,强化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

3.组织参加长江委开展的“六项机制”线下答题或网络答题活动。

(四)开展“六项机制”专项检查

1.健全完善联络工作机制,及时了解各单位“六项机制”构建工作进展情况,强化信息报送。

2.健全完善调度工作机制,每季度报送“六项机制”推进情况。

3.按照水利部更新的信息系统报送要求,动态更新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定期填报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4.加强监督指导,开展“六项机制”专项检查。

(五)强化重点领域示范引领

1.对丹江电厂开展运行工程“六项机制”试点示范,制作“六项机制”构建典型示例。

2.年底开展“六项机制”验收评价工作,年底形成总结报告,报长江委。

(六)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1.将“六项机制”建设情况纳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2.健全“六项机制”考核约束机制,严格按计划时限进行工作考核,对“六项机制”推动不力的单位采取责令整改和工作建议等方式进行督促。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充分认识“六项机制”在风险防控、隐患整治、事故防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实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完善工作机制,配强工作力量,落实安全投入,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确保“六项机制”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组织全覆盖落实“六项机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考核约束。各单位要将推动“六项机制”落地见效情况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给予激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附件. 汉江集团公司2024年“六项机制”推进工作计划表.docx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年度工作方案(2024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提升风险管控水平,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按照水利部、长江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水利部、长江委“六项机制”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相关制度,有效推进重点工作进程,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体系,加强检查和考核,年底前实现“六项机制”建设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查找机制

1.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各单位制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明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预警、风险管控、应急处置、责任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2.危险源辨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危险源辨识严格对照水利部制定的水库、水电站运行及工程施工导则逐条进行辨识,特殊情况可补充辨识内容;其他单位危险源辨识,应参照水利部制定的导则和本行业的有关要求,形成贴合本单位实际的辨识依据,进行危险源辨识。

3.定期辨识:各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或专项危险源辨识。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法人组织各参建单位,明确危险源辨识职责、范围、流程、方法等,开展一次全面危险源辨识;建设项目施工期,参建单位随项目进行,动态辨识危险源,原则上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二)研判机制

4.编制评价报告:2024年各单位完成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等级评价后,编制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评价报告由项目法人组织编制。编制完成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必要时组织专家审查。

5.安全风险评估:2024年各单位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三)预警机制

6.监测监控:各单位明确需要进行监测监控的较大及以上风险危险源清单,逐一设置监测监控方式、指标及警戒阈值。至少应采用自动监测、人工监测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监测监控。

7.自动监测:各单位梳理现有自动监测手段,强化对风险等级为重大、较大的危险源的自动监测,逐步实现对直接关系安全、失守后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连锁反应的关键位置和环节的全覆盖。

8.人工监测:各单位制定完善巡查检查制度,明确巡查内容、频次,如实形成巡查检查、人工监测等记录。重大风险危险源至少每天巡检一次,较大风险危险源至少每周巡检一次,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危险源至少每月巡检一次。

9.预警:触发预警的条件为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某项监测监控指标,如软基沉降、围堰渗流、高边坡位移、隧洞变形、水位、有限空间作业有毒有害气体等监测值已超过警戒值且难以有效管控降低风险。各单位应根据对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情况,确定触发预警的条件,并形成预警清单。

预警条件触发后,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消除或控制风险,并按规定进行报告。

(四)防范机制

10.落实“三同时”:在建项目应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相关单位应对在建或完成投产的建设项目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检查。

11.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应保证持证上岗,证书及时上传至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12.分级管控:对不同的风险等级,落实相应层级管控责任人、管控措施。较大及以上风险危险源应按规范要求制定管控措施,包括:风险公告、工程技术、管理措施、教育培训和个体防护等措施;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危险源可适当简化或合并管控措施。危险源管控措施每季度至少检视一次。

13.风险公告:各单位采用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公告栏、重大风险警示牌、岗位告知卡、警示标识、风险告知等方式进行风险告知。

(1)风险空间分布图:可使用空间分布图或使用条形、圆形等规则图形组成的示意图。各单位至少绘制一张本单位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一般设置于单位入口处;风险分布较为复杂的可绘制多张车间级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

(2)设置风险公告栏:对各类风险特别是高等级风险(重大风险、较大风险)设置风险公告栏,一般设置于本单位入口处,主要标明危险源及位置、类别、级别、风险等级、事故诱因、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风险管控、应急处置措施、管控责任人及报告电话等内容。

(3)设置重大风险警示牌:设置于重大风险危险源所在场所,主要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级别、风险等级、所在部位、事故诱因、可能导致的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管控责任人、报告电话等信息。

(4)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设置于岗位工作场所或发放岗位人员手中,主要包括岗位名称、涉及的主要危险源、事故诱因、可能导致的后果、安全操作要点以及风险防范、应急处置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5)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存在重大风险的工作场所(岗位)和有关设备、设施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的要求。

(6)进行风险告知:组织车间做好风险公告,对进入风险工作区域的人员,及时告知风险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14.风险管控培训:定期组织对危险源涉及的岗位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使各危险源相关责任人掌握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管控及应急处置知识。

15.隐患台账: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如实记录,规范形成台账,包括:隐患名称、位置、检查发现时间、隐患等级、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结束前的防范管控措施、整改验收情况等内容。

16.安全生产标准化:各单位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复评,并落实自评、复评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未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政府行业认定的单位,集团公司对其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五)处置机制

17.应急预案:各单位每三年开展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及时制修订应急预案,针对风险等级为重大的危险源做到“一源一案”,形成危险源“一源一案”清单。

18.应急保障:各单位明确应急机构、队伍,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训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形成应急物资清单,并明确应急物资检查周期、责任人。

19.值班值守:各单位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如实认真填写值班值守记录,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险情。

20.应急演练:各单位编制五年应急演练规划、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五年至少全部演练一遍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按照相应行业要求,定期开展特种设备、消防应急疏散等应急演练。

(六)责任机制

21.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持续完善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履责要求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22.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员工应满足安全生产培训学时要求。作业人员应做到“三知两会”,即知道本岗位危险源所在、管控措施、应急措施,会使用配备的应急器材、宣讲岗位风险防范措施。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六项机制”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年度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明确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投入,确保各项“六项机制”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各单位每季度末月25日前报送本单位建立“六项机制”情况时,应包含2024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集团公司将对各单位落实“六项机制”建设年度工作方案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

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细则(2023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和长江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六项风险管控机制,按照《长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办监督〔2023〕82号)要求,结合《汉江集团公司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分级管控、分类处置,源头防范、系统治理,建立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实事故预防阶段、应急管理阶段、事故管理阶段“三个阶段”全链条管控,夯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风险抵御能力,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从事后被动管理向事前主动管理转变、从分散粗放管理向系统精准管理转变、从突击整治管理向专业常态管理转变,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宣贯和培训,制定印发《汉江集团公司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细则》,督促指导各单位按照水利部“六项机制”工作指导手册(2023年版)修订完善本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制度,2023年底前全面启动集团公司“六项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集团公司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工作体系,加强各单位“六项机制”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动各单位不断强化宣贯培训,制定完善本单位实施方案或细则,2024年底前集团公司实现“六项机制”建设全覆盖,力争2026年底前集团公司实现“六项机制”贯彻落实全覆盖。

三、实施范围

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构建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

建设项目原则上应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各项要求开展工作,投资较少、工期较短的工程施工项目,在确保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适当简化或合并工作程序。

四、任务分工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机关各部门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专业监管职责,指导相关单位构建“六项机制”有关工作。

(二)各单位按照水利部《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指导手册(2023年版)》《汉江集团公司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方案》和本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六项机制”构建有关工作。

五、工作内容

(一)健全风险查找机制

1.全面辨识危险源

(1)辨识工作组织。各单位组织在生产、设备、安全等方面经验丰富的人员,采用科学、相适应的方法进行辨识、分类和分级,必要时可进行集体讨论或组织专家咨询。鼓励、发动本单位员工特别是一线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危险源辨识,也可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机构参与危险源辨识,为风险查找提供技术支撑。

(2)准确把握辨识对象。运用科学方法,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健康损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在一定触发因素作用下有可能产生危险的根源或状态进行分析,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

(3)明确辨识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和水库、水电站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可按照水利部制定的有关导则进行危险源辨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行业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辨识危险源。建立健全本单位危险源辨识制度,明确危险源辨识职责、对象、范围、依据、程序等,采用科学、适用、有效的方法,对危险源精准分类和分级,有序组织危险源辨识各项工作。

(4)全面开展辨识。覆盖所有区域、场所和部位,覆盖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流程、设施、设备和工作面,覆盖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岗位和人员,摸清底数,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危险源也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

(5)科学判定级别。按照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两类进行分级。应充分考虑到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发生危险的可能性,相关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持续时间,存储物质的危险特性、数量以及存储条件,环境、设备的危险特性,以及可能发生事故后果的严重性,综合分析判定危险源级别。可采取直接判定法、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因果分析法等方法判定。

(6)建立清单台账。在辨识摸清本单位危险源底数的基础上对危险源进行登记,建立危险源清单;对重大危险源、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建立专档,明确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同时按规定报送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

2.定期辨识危险源并动态更新

(7)定期开展辨识。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或专项危险源辨识工作,完善相关危险源清单;项目法人组织各参建单位研究制定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制度,明确各参建单位的辨识职责、范围、流程、方法等;各参建单位对危险源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危险源及风险状态和变化趋势,实时更新危险源及风险等级,并根据危险源及风险状态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

(8)动态更新辨识。当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发布(修订)后,或施工条件、构(建)筑物、机械设备、金属结构、设施场所、作业活动、作业环境、生产工艺、管理体系等相关要素发生较大变化后,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以及对首次采用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各单位要及时组织重新辨识。

(9)准确录入系统。各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危险源情况完整、准确录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确保数据录入和更新维护及时、全面、准确。每季度末月25日前,报送危险源辨识与管控相关信息,危险源动态调整情况必须及时填报。

3.健全信息报告机制

(10)重大危险源信息报告。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单位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相关信息上报到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各单位上报的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的,报告内容应包括危险源的级别、风险等级、管控责任主体、管控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二)健全风险研判机制

4.科学评价风险等级

(11)研判工作组织。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风险评价制度,在此基础上组织生产、设备、安全等多个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方法和标准评价确定风险等级,并编制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

(12)确定风险等级。危险源的风险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重大危险源应直接判定为重大风险,可根据实际对对部分低风险提级管控。常用的风险评价方法主要有直接判定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风险矩阵法(LS法)等。

(13)编制评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概况、编制主要依据、方法和标准、危险源内容、管控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

(14)动态调整等级。当危险源自身、周边环境、组织管理形式发生较大变化,同类型风险点或相关行业发生影响较大的事故灾害,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发生变化时,及时实施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

(15)绘制空间分布图。各单位依据危险源类型、位置和风险等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进行悬挂张贴。其中,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由项目法人单位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共同开展。

5.建立风险管控清单

(16)上报风险评价和管控情况。各单位及时上报危险源及风险情况。按照要求,每季度在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中录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相关信息。对于未有效实施监测和控制的重大风险,作为重大隐患录入信息系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督办。

6.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价

(17)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规范要求,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安全风险评估,格式参照《汉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办法》(汉司安技(2021)248号)附件4内容。

(18)强化信息化管理。各单位应持续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进一步落实安全风险自查自纠自报机制。要重点关注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长期不开展、风险等级为重大的危险源管控措施、监测监控措施长期不落实、重大隐患长期不整改、长期“零风险”“零隐患”上报等情况,及时进行工作预警,采取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及专家会诊等方式,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管理,确保风险始终可控。

(三)健全风险预警机制

7.强化监测监控

(19)加强自动监测。各单位应积极采用自动监测手段,加强对危险源特别是风险等级为重大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的监测监控,重点覆盖直接关系安全、失守后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连锁反应的关键位置和环节。

(20)严格人工监测。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制度,明确有关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做好监测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检测校验和日常检查等,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查值守,如实记录和保存监测监控、值班值守、巡查检查及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等信息。

8.及时实施预警

(21)单位(工程)预警。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监测监控情况,确定触发预警的具体条件。预警条件触发后,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立即做好应急准备,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消除或控制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向项目法人单位报告,项目法人单位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及时接收、处理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

(22)管理部门预警。结合实际,确定预警信息发布条件、对象、范围和程序。作为集团公司授权的预警信息发布部门,收到预警信息后,要按照指定的范围、对象、方式和时限及时发布,指导相关单位(工程)开展应急处置并密切关注风险交变化,直至消除或控制风险;非集团公司授权的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在收到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向具有预警信息发布权限的部门报告,根据其安排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

(23)预警解除和总结完善。当事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或部门宣布解除预警。预警解除后,相关单位要认真查找总结管控体系和管控措施可能存在的漏洞不足,结合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等工作,完善风险管控机制。

9.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24)配备信息化设施。各单位完善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充分运用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推进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测监控、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配备应用,逐步实现自动采集报送、分析研判、预警发布,不断提高风险监测预警智能化水平。

(25)做好值班值守。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预警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与当地主管部门以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常用、备用联系方式,明确值班和有关情况报告的具体工作要求,时刻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时刻保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四)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10.强化风险源头控制

(26)严格技术审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选址安全和建筑物洪水标准、防洪能力、抗震设计与结构安全、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安全措施等内容的审查。

(27)落实“三同时”。强化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8)考核持证上岗。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

(29)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防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等行为。

(30)社会化服务监管。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运用市场手段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11.实施风险分级管控

(31)风险分级管控。各单位按规定对不同等级的风险,落实单位、部门、车间(施工项目部)、班组(施工现场)、岗位(各工序施工作业面)的管控责任。当该等级风险所对应的管控层级缺失或不属于对应管控层级职能范围时,责任主体由上一级具有管控职能的层级进行提级管控。

12.强化风险管控措施

(32)风险公告。通过设置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设置警示标志、风险告知等方式及时进行风险公告。

(33)工程技术措施。通过采取消除或减弱、替代、封闭、隔离、移开或改变方向等工程技术措施,有效管控风险。

(34)管理措施。通过采取制定实施有关规程、减少暴露时间、加强监测监控、设置警报和警示信号、建立健全安全互助体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度。

(35)培训与防护。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风险意识、业务水平、应急处置能力等。做好个体防护措施,正确佩戴防护用品,以应对变化中危险源、未管控风险、处置异常或紧急情况。

(36)持续评估完善。当危险源或其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要对防范措施重新检查评估,及时组织完善风险管控有关措施。

13.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37)健全排查治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8)全面排查隐患。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程序、方式、标准和频次,将隐患排查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个人,推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全员参与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风险等级为重大的危险源每天或每班至少排查1次,对风险等级为较大的危险源至少每周排查1次,对风险等级为一般的危险源至少每月排查1次。

(39)建立隐患台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清单,对于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如实记录形成台账,及时判定隐患等级,重大隐患应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40)下达整改通知。对于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向有关责任单位或部门下发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要求等。

(41)落实排查治理责任。各单位应建立并实行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全员责任制,同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相衔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考核,保证全员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各单位在签订发包、出租等合同时,应当同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2)及时治理隐患。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消除,保证必要的治理投入,在建工程隐患排查治理经费在安全生产措施费中列支。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采取技术、管理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一般隐患发现后应立行立改;重大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43)上报隐患信息。各单位按照规定,通过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于每月25日前上报上月隐患信息。包括隐患基本信息、整改方案信息、整改进展信息、整改完成情况等。

14.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4)标准化创建。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遵循必要的工作程序,逐步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使生产各环节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要求,使人员、机械、物料、方法、环境处于稳定良好状态,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5)达标动态管理。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进行动态管理,按规定作好年度自评和定期复评,促进达标单位的持续改进。

(五)健全风险处置机制

15.健全完善应急预案

(46)预案编制。各单位应针对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险情,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并持续完善,明确信息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风险等级为重大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要做到“一源一案”。

(47)评审、公布和备案。应急预案应按规定进行专家评审或论证,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向全体从业人员公布,及时发放至有关车间、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并按照规定履行预案备案手续。

(48)评估和修订。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其中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服务机构实施。

16.快速有效开展应急处置

(49)严肃事故报告。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事故信息报告时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0)事故险情处置。当有关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信息报告,迅速按照有关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组织施救,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加强舆情应对,回应社会关切,重大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同时重点加强事故初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和发生次生事故。

(51)应急处置总结。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查找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风险管控体系存在的不足,认真总结完善。

17.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52)加强能力建设。充实组建应急机构和队伍,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训练,保障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评估和教育培训。

(53)应急救援演练。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对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持续改进,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金属冶炼单位以及宾馆、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演练;其他单位应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六)健全风险责任机制

18.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54)全员风险管控责任。持续完善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履责要求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55)主要负责人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风险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制定本单位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基本制度,明确有关单位、岗位、人员的风险管控职责,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56)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组织或参与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情况;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制止、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

(57)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关键岗位员工、新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和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岗前安全提醒,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19.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58)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其他负责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59)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建立健全内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或主任,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其他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60)差异化动态管理。根据风险情况,确定不同的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动态管理。

20.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61)严肃责任追究。对风险管控工作不力、隐患排查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和负有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实施责任追究。违反法律法规的,提请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62)严肃事故处理。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据规定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并与有关考核激励措施、评优评先等工作挂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作为防范化解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经费投入、强化成果运用,确保“六项机制”各项目标任务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加强教育宣贯。各单位要分级分类定期组织开展风险管控业务培训,同时利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对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各单位要将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各项工作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推广运用,提升安全风险抵御能力。

(四)加强激励考核。各单位要将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作为本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将“六项机制”建立与落实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有效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集团公司将把“六项机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

(五)及时报送进展。请各单位分别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本单位建立“六项机制”情况报集团公司安环部。

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方案(2022年)

为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能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按照水利部、长江委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就构建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增强风险管控责任意识;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分级管控、分类处置,源头防范、系统治理,建立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完善管控制度,落实管控措施,压实管控责任,严格考核,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新阶段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风险查找机制,提升风险发现能力

1.全面辨识危险源。各单位是本单位风险管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汉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办法》,全面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从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人员行为、管理体系、作业环境、相关方管理等方面全方位辨识危险源。危险源辨识应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覆盖所有区域、设施、场所和工作面,覆盖所有人员,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

2.定期辨识并动态更新。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风险管控制度,合理确定工作周期,定期辨识危险源。各单位应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危险源辨识工作,当环境、设施、组织、人员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对相关危险源开展重新辨识。要建立危险源清单并动态更新,每季度末报送至集团公司安技部。

3.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审核机制。集团公司和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审核机制,加强对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审核工作。

(二)健全风险研判机制,提升科学评价能力

1.科学评价风险等级。各单位要采用直接评定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或风险矩阵法(LS)等评价方法,研判确定危险源的风险等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分别采用红、橙、黄、蓝色标示,并根据危险源及其风险程度的动态变化及时调整。

2.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各单位要强化本单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明确管控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等。

3.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各单位应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安全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报集团公司安技部。集团公司及时掌握各单位安全风险动向,突出对高风险部位的重点管控。

(三)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提升高效应对能力

1.强化监测监控。各单位要采取人工监测、自动监测等手段,加强对危险源特别是风险等级为重大的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建立健全监测巡视检查制度,做好监测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运行维护和检测校验等,实现风险人工、自动监测“双保险”,做到早预警、早处置。

2.及时实施预警。各单位要对未有效管控的风险及时实施预警,做好相应应急准备工作,必要时向集团公司报告。预警解除后,要认真查找总结管控体系和管控措施可能存在的漏洞不足,完善风险管控机制。

3.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各单位要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推进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测监控、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等设施设备的配备使用,逐步实现自动采集报送、分析研判、预警发布,及时提高风险监测预警的智能化水平。要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格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值班值守人员教育培训,按规定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四)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提升精准防控能力

1.建立风险公告制度。各单位要在办公场所、车间主要入口分别设置公司级、车间级风险公告栏,制作各岗位风险告知卡,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工作场所、岗位及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保进入风险区域的人员掌握风险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2.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各单位要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制定并落实具体防范措施,综合运用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手段,达到管控、降低、消除风险的目标。当危险源发生变化时,要对防范措施重新检查评估,及时完善。

3.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危险源风险等级确定排查频次、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组织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4.加强防范措施监管。集团公司根据各单位危险源风险等级情况,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于未有效管控的风险等级为重大的危险源,要作为重大隐患督办;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改。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等,持续推进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水平。

6.强化风险源头控制。各单位要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等行为。

(五)健全风险处置机制,提升风险化解能力

1.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险情,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对风险等级为重大的危险源要做到“一源一案”。

2.快速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后,相关单位要按照有关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组织施救,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加强舆情应对,回应社会关切。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要重点加强事故初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和发生次生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查找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和风险管控体系存在的不足,及时完善。

3.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培训、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落实应急处置必备的物资、装备、器材,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和科学救援能力。

(六)健全风险责任机制,提升管控履职能力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风险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要组织建立风险管控体系,明确各层级、各单位、各岗位的风险管控责任。

2.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集团公司安技部负责指导各单位开展风险管控工作,实行风险等级差异化动态监督管理,督促各单位落实常态化风险管控工作。

3.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集团公司对风险管控不力、隐患排查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和领导,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责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构建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健全制度标准,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经费投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高度责任感,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进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培训宣传。各单位要分层级、经常性开展风险管控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各单位要将开展风险管控工作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四)加强安全考核。各单位要将构建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促进工作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