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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示(长水政罚决字〔2024〕1号)
执法对象:江苏圣淘沙船业有限公司
执法决定文号:长水政罚决字〔2024〕1号
执法决定内容:对执法对象未按水行政许可要求修建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和《长江水利委员会水资源管理及河道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十五条之规定,作出六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机关: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执法决定作出时间:2024年2月4日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