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行政许可服务办事指南的通知(长政法 〔2023〕545号)
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务)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精神,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利部本级和流域管理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工作细则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办政法函〔2023〕241号)要求,我委对原行政许可服务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许可服务指南的通知》(长政法〔2019〕726号)同时废止。
详见附件:长江水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责任编辑: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