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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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水利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长江委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法治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12月1日,组织召开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暨2025年度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邀请法学教授系统解读核心要义,委领导参加讲座并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交流研讨。二是各级党组织专项学习。结合“国家宪法日”印发专项工作提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委各级党委(党组)12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重要学习主题,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三是干部职工日常学习。发放《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辅导教材,在全委干部职工中迅速掀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热潮。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长江委主要负责人以及机关部门、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别制定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年度目标和任务,并按照清单内容扎实推进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长江委及所属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在年终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中,结合工作职责,围绕个人法治学习、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内容进行年度述法,述法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部门单位和领导班子法治建设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三、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一)推动流域法规体系强化升级

一是重点领域立法取得重大突破。编制《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保护条例》立法论证报告、风险评估报告、草案及编制说明初稿,推动该立法项目由水利部作为2026年国务院行政法规立法计划项目建议报送司法部。编制《关于从国家层面推动南水北调水源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保护立法的建议》,提交相关部门决策参考。二是大力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首次组织流域19个省份召开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四周年座谈会,委领导带队开展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调研,完成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四周年总结报水利部。三是完善立法交流平台。健全地方立法成果共享机制,组织编制并印发《长江流域片地方涉水法规年报(2024)》。四是配合开展法律修订工作。在水法、防洪法、生态环境法典等制修订过程中,多次对司法部、水利部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完善建议。五是开展政策研究。联合湖北、河南省水利厅起草丹江口库区统一的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其适用规则,组织开展西藏河湖立法研究等水利部政策研究项目。

(二)打造流域联合执法新样板

一是创新开展联合执法。以流域为单元,围绕乌江、洞庭湖等重点区域与河湖,会同四川、重庆等11省(直辖市市)水利厅(局)共计开展联合执法巡查12次,查看项目295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158个、督促地方立案查处114个。二是推动难点问题处置到位。与湖北省水利厅督促指导丹江口市百喜岛旅游开发项目侵占河湖水域违法事项办理,恢复库容6.19万立方米,案件办结,得到李国英部长的肯定。推动完成陕西石泉水库大规模网箱养殖、扬州龙和造船有限公司等水事违法行为整改到位。三是统筹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和许可监管。印发《长江委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长江委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工作通知》,对6个项目开展“综合查一次”。统筹开展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共检查项目109个。全年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7件,办结2件,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1件、《责令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8件。四是省际边界采砂秩序持续稳定可控。全年开展日常巡查1662次,派出执法人员6135人次,巡查河道长度18163公里,巡查水域面积31776平方公里,辖区采砂管理秩序持续稳定。加强跨区域采砂执法协作,签订《赣皖交界水域联合打击非法涉砂行为工作协议》。五是大力提升执法效能。开展长江流域2024年度水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评选,公布首批流域片水行政执法十个典型案例。首次组织开展四省(市)重点区域48件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首次编制《长江流域片2024年水利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分析报告》,并向流域片印发法律风险防范建议。首次组织流域片和三峡库区等重点区域水行政执法培训,累计培训一线执法人员450人次。初步建成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行政执法信息管理平台并推广使用。

(三)促进水利法治宣传走深走实

一是推进执法与普法深入融合。组织开展湖北省鹤峰县垃圾中转站整改拆除暨水日水周普法宣传现场活动,拆除侵占库容建筑2万余立方米,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以“牢记嘱托守好一库碧水,法治护航确保净水北送”为主题,联合十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净水北送”普法宣传活动。二是持续开展全委涉诉案件情况分析。对全委132件涉诉案件收集分析、完成报告,印发《关于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与8家委属单位座谈并提出个性化风险防控建议。三是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印发《长江委2025年普法工作要点》,同步对普法责任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进行修订。以宣传长江保护法为重点,派员在5个培训班宣讲长江保护法,受众范围覆盖长江流域片20省(区、市)140余个县,超600人次。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累计开展60余场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四是完成“八五”普法收官工作。开展全委“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完成长江委“八五”普法总结自评,形成自评报告1份及典型案例3份并上报。赴水文局等7家委属单位调研,为“九五”普法规划的编制打下坚实基础。

(四)稳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夯实依法治江基础。首次组织召开2025年流域片水政工作暨执法协作会议,总结经验、凝聚合力。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法规性文件,编制印发长江委、长江防总权责基础清单。二是优化行政许可服务。持续完善水利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机制,全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任务落地见效。全年受理行政许可事项404项,办结389项,许可决定公示377项,满意度、好评率保持100%。三是强化依法决策机制。法律顾问6次列席委主任办公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对12项内部规章制度及流域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办理行政许可决定合法性审查76项,对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出具意见57件。四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开展2025年度长江委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对5件政府信息公开事项、6件社会公众咨询事项等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五是强化司法协作。参加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第三次海事司法与海事行政座谈会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联席会议,深化执法司法协同。与武汉海事法院、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共同签署发布《长江三峡库区司法保护倡议书》,揭牌成立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修复三峡坝区基地。六是妥善处理信访举报事项和省际水事矛盾纠纷。办理处置20余件信访举报事项,组织开展年度省际水事隐患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持续保持“零存量、零增量、零报告”。


责任编辑: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