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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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江委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持续推进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摆在突出位置,召开委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2023年度长江委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党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委属单位负责人参加水利部2023年宪法专题辅导讲座。通过主题党日等活动,持续推动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长江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切实履行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先后组织召开19次委党组会议、3次主任办公会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落实。编制2023年长江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加强法治建设分类指导,推动机关部门、委属企事业单位全面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带头完成学法用法考试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水利部、湖北省法治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坚定不移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一)持续推进水利立法和政策研究

一是开展法律法规修订和前期研究工作。编制完成防洪法修订工作方案,开展防洪法实施情况调研,完善防洪法条文修订内容,推动防洪法修订成功纳入十四届人大立法规划。配合水利部修订水法,全面梳理和总结水法贯彻实施情况,多次提出修改完善建议,配合组织召开水法修订座谈会。推动《丹江口水利枢纽安全保卫规定》列入2023年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会同湖北省司法厅开展立法调研、条文研究、修改完善、意见征求等工作,积极推动《规定》颁布实施。推进丹江口水库及上游流域保护立法研究,先后赴河南、湖北和陕西开展调研。

二是完善长江保护法相关配套法规制度。配合修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编写完成条例评估报告、舆情应对方案、宣传解读方案,推动条例修订草案通过国务院审议并颁布施行。配合水利部制订出台《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办法(试行)》,编制办法解读并通过各种媒介广泛宣传。

三是规范流域规范性文件管理。完成《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报部备案,完成5件部规范性文件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等流域规范性文件的网站更新工作。

四是推进政策研究工作。印发《中共长江委党组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印发长江委2023年度调研计划,全面总结全委调查研究工作。召开委党组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交流会,形成调研成果153份,形成调研报告、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全面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五是做好议案、建议答复及政策法规咨询工作。完成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十四届第一次会议提案等答复意见4件,对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设立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法院提出意见建议。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10余部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建议。

(二)不断优化行政许可服务

一是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优化行政许可服务。根据水利部水利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及编制实施方案,修订长江委行政许可服务指南、行政许可工作细则,并在国办事项系统水利政务服务平台、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及长江委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持续优化行政许可服务,完成长江委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并正式挂牌入驻,发布长江委“水利办”宣传推广视频。全年登记行政许可事项336项,受理336项,办结335项。许可受理公示332项,许可决定公示331项。开展满意度测评,好评率100%。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报送长江委监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计划、实施方案及情况说明。完成取水项目“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对83个取水项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公示。动态更新2006年以来由我委作出许可决定的共4424个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信息库,对在建的503个项目开展全覆盖监管。对2022年检查发现的31个问题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办,对2022年度7个疑似超许可取水单位开展现场核查。派员参加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抽查。

(三)有效预防调处水事纠纷

常态化开展流域水事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长江流域省际水事矛盾纠纷继续保持“零增量、零存量”。开展已化解水事纠纷“回头看”,核实督办湘桂边界和平隧洞水事纠纷协议落实情况,组织湘桂两省现场召开座谈会并形成会议纪要,该水事纠纷后续工作圆满结束,及时跟踪老龙洞~千丈岩水事问题后续技术工作。修订《水事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持续强化流域水行政执法

一是加强水行政执法日常巡查、检查。持续开展三峡、丹江口、陆水、皂市水库等日常巡查。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开展长江干流、洞庭湖、鄱阳湖地区和三峡、丹江口、陆水、皂市水库等综合执法现场检查70余次。开展对疑似水事违法项目卫星照片解译工作,排查项目225个。核查回复汉江郧阳段河道内违规建房等7起举报事项。保持省际边界重点河段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全年共巡江执法1426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29人次。

二是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成立由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委领导担任副组长,20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委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制定《长江委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各项任务时间节点。坚持月调度、月报告,累计排查线索238余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起,向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线索66条。对湖北省、四川省专项行动开展现场执法监督。

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强化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刘冬顺主任出席第二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并致辞。落实与湖北省高院、湖北省检察院、长航局、长航公安局等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各项协作机制,组织召开长江流域九江区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首次联席会议。配合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参加湖北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组织召开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水利厅及珠江委联合印发关于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联合长航公安、海事、渔政及基层水利等部门开展省际边界河段采砂管理和渔政执法91次,出动执法人员1790人次、执法艇211艘次。“长江水政17”荣获农业农村部2022年渔政特编执法船队工作突出集体表彰,1名执法队员荣获农业农村部2022年渔政特编执法船队工作突出个人表彰。

四是全面提高执法能力。编制水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修订水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开展长江委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举办2023年水政监察员岗前暨骨干培训班和2023年水政监察员无人机航拍取证装备操作培训班。开展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建设。开展水政监察执法证件办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行政执法标识服等。

(五)扎实开展水利普法宣传

一是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主题活动。组织开展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七进”活动,参加水利部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视频会议,参与水利部黄河保护法答题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全国生态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开展长江委普法需求调研,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报告报水利部普法办和湖北省普法办。组织参加第二届“人·水·法”全国水利法治短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二是突出宣传长江保护法。通过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官微等媒体平台,多渠道对长江保护法进行宣传,制作手绘互动长图,配合中国水利报社制作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专版报道,围绕长江保护法有关工作向水利部报送政务信息,组织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座谈会,向水利部报送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两周年总结报告。

三是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定印发长江委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及时跟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学习情况。组织机关部门新任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赴武汉海事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召开2023年度普法联络员座谈会,不断巩固普法工作机制。

四是推进全委水法治基地建设。开展水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调研,推动委机关大院法治机关建设,推荐汉江集团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展览馆申报全国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水文局汉口分局、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公司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有关事项,协助做好基地设计工作。

(六)协调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夯实依法治江基础。印发长江委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持续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开展委属单位法治建设情况调研,深入一线查找法治建设短板弱项。召开长江委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座谈会,为我委首批8位公职律师举办颁证仪式,强化法治队伍建设,1人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称号。

二是强化依法决策机制。修订印发《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法规建设管理规定》《长江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不断健全依法决策管理制度。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持续推动《长江委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管理规定》落到实处。落实法律顾问列席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均安排法律顾问列席并出具法律意见。持续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10件新制定修订的内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合法性审查517项次,对24件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法律意见。

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整合委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为全委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法律服务。组织委法律顾问举办“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免费法律咨询活动,开展“法治惠民生,助企防风险”法律进基层、进企业系列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为机关部门、委属单位和干部职工个人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推动多个诉讼案件、信访案件依法解决,参与多起涉法事务研究处理,推动全委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