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308号建议的答复
杨涛代表:
您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308号《关于将石首港打造成省际物流通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长江中游煤炭储运基地建设,需符合《荆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等相关管控要求。目前,石首港区所在岸线为《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且不属于《荆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规划的港口岸线,在该段岸线内建设港口码头尚不具备条件。水利部正在谋划《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建议湖北省加快推进《荆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修编。
待《荆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后,我委将按照相关水法律法规规定及港口规划、岸线规划、负面清单等管控要求,做好相关涉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工作。
长江水利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