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83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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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小凯等15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830号《关于支持解决十堰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保障问题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就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4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正式通水之际,明确批示要深化水质保护。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线工程陶岔渠首和丹江口水库时强调要守好这一库碧水,在主持召开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指出“南水北调工程事关战略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福祉”。2023年5月17日,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要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诚如您们所言,丹江口水库水质总体良好,入库河流水质能够达到管理目标,但是仍面临消落区管控压力大、水土保持任务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难度大、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任务艰巨、环境风险防范基础不牢、区域协同问题突出等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有关各方为保障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水质安全做了大量工作,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实施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持续推进丹江口水库及入库支流治理,开展入河(库)排污口排查溯源,开展丹江口库区水环境质量专项监测,基本实现入库支流河口、跨界断面和重点排口全覆盖。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完善库区、库周多源遥感监测体系,修复废弃矿山(矿点)503个、消除地质安全隐患点120个、生态修复面积1012公顷、植被恢复面积650公顷、废弃土地复垦利用面积322.2公顷。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深入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目前十堰市787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配套率达99.8%。长江委、湖北省水利厅积极推动水土保持和库滨带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配合协调将湖北省21个项目纳入增发国债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40平方公里,超过《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明确的治理目标。

关于您们建议推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绿色可持续发展先行区建设落实落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湖北省代表团提交了关于建设丹江口库区绿色可持续发展先行区的团体议案,争取部委支持。湖北省发改委协同十堰市政府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丹江口库区(湖北段)绿色可持续发展先行区规划纲要》,下一步将积极加强汇报、争取国家层面支持,推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绿色可持续发展。湖北省水利厅将积极对上争取支持,助力先行区谋划的水土保持、库滨带综合治理等重大项目落地。

关于您们建议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湖北省水利厅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出台了《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长江委与湖北省水利厅沟通协调,积极开展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保护立法研究工作,向水利部报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质保护立法研究》报告,推动制定《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质保护条例》,修订《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中关于水费用途等条文规定。

关于您们建议完善区域协同治理机制:国家建立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部际联席会议、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等协调管理机制。在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第五次部际联席会议上,湖北省副省长盛阅春同志提出将库区三省及受水区作为一个系统、一个整体统筹谋划,出台支持先行区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建议,湖北省发改委将加强衔接汇报,争取国家发改委在有关规划、政策中给与湖北更多支持。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推动湖北省与陕西、河南签订了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2022年以来指导十堰市与商洛、安康等地签订了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市级联防联控协议;深入实施由省领导领衔的“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保护协作体制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通报。湖北省水利厅严格落实《丹江口水库及上游地区跨省河流联防联治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湖北省跨界河湖“联席、联巡、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市县区协同治理保护能力;指导十堰市组建水质联合巡护队,定期巡查通报库区及其上游水质水环境状况。长江委会同河南、湖北、陕西3省水利厅以及汉中、安康、商洛、十堰、南阳5市人民政府建立“1+3+5”水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水行政联合执法;指导河南、湖北、陕西3省依托河湖长制,建立丹江口水库及上游地区跨省河流联防联治工作机制。

关于您们建议完善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深化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助推流域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省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湖北省发改委积极宣传贯彻《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将探索流域补偿机制向纵深发展,加快形成补偿内容更加丰富、方式更加多样、运行更加顺畅的长效生态补偿机制,推动水源区与受水区就水质、水量等达成生态补偿协议。

关于您们建议建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资源税分享机制:湖北省水利厅多次到水利部、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委专题汇报,表达了南水北调中线水资源费扣除上交中央国库部分后,向汉江中下地区分配倾斜的诉求,水资源费改税目前仍在十省市试点,后期将在全国不断推广。

关于您们建议参照《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丹江口库区产业发展基金:湖北省水利厅积极支持建立丹江口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前期已向有关部委领导提出了建议。并将继续配合有关省直部门向上汇报,争取政策支持。

关于您们建议增加绿色电价指标:湖北省发改委于2023年4月专文请示国家发改委,请求给予十堰市电价支持政策,2023年6月,国家发改委明确回复“十堰市清洁能源和三峡水源属于优先发电,应统一纳入全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量来源,或者按照统一规则参与电力市场,通过交易形成电价,不应用于对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实施优惠电价”。今年3月,湖北省发改委出台了工商业分时电价新方案,支持工商业用户在日间连续生产中享受低价电,降低用电成本,后期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推动降电价工作,推动全省工商业用电成本降低。

今后,长江委将与湖北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落实国家关于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工作的部署,继续呼吁国家层面完善法律法规,推进流域协调治理,推动建设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绿色可持续发展先行区。再次感谢您们对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保障的关注,诚挚希望您们今后能一如既往予以关心和支持。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   


责任编辑: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