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57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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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卫、聂晓庆代表:

你们提出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575号《关于加快推进松西河航道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松西河航道整治工程地处洞庭湖四口水系中的松滋河西支,该工程涉及湖北、湖南两省。松滋河等四口水系位置敏感,其分流分沙等水沙条件的变化均可能引起江湖关系的连锁反应,直接影响江湖蓄泄能力、区域防洪安全、水生态环境以及水资源利用等,必须统筹协调防洪、供水、灌溉、水生态保护、航运等多方面的治理目标,综合施策、系统推进。

2017年11月,我委组织对松西河航道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专家审查,与会专家和湖北、湖南两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指出该航道整治工程与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含松西河水系综合整治等工程)关系密切,在松滋河综合整治方案未取得湖北、湖南两省一致意见前,该工程航道整治方案及实施时机难以确定,加之该工程相关影响论证深度不满足要求,该项目未通过专家审查。

目前,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前期工作正在有序开展。2023年11月,水利部水规总院组织召开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讨论会,会上,湖北、湖南两省在松滋口建闸等方案布置及整治工程实施时机上还存在不同意见。在此之前,松西河航道整治工程与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的适应性及对江湖关系的影响等有待进一步研究。为此,在两省达成一致意见和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可研方案审定前,实施松西河航道整治工程尚不具备条件。

待湖北、湖南两省就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具体工程方案及实施时机达成一致意见,且水利部审定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可研方案后,我委将及时组织对松西河航道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积极推进松西河航道整治工程实施。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2024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