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长江委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工作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长江委政务公开网(访问地址:www.cjw.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工作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江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邮编:430010;电话:027-82828207,电子邮箱:cjwzwgk@cjw.gov.cn)。
一、概述
2012年,长江委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央和水利部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在长江委工作会议、长江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委领导都在讲话中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予以强调。在日常工作中,着力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项工作机制的落实,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报送、审查及发布,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加强平台建设。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了长江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2012年,组织开展了长江委门户网站(长江水利网)的改版工作,重点围绕长江委水行政管理职责,对门户网站的各项服务、办事功能进行进一步整合,优化栏目设置,强化在线互动,进一步突出了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和公共服务功能。
3.做好行政许可工作。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各项工作,将行政许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推进行政许可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办事结果的全面公开。2012年,长江委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12项、除涉密事项外,均实现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信息的全面公开,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2年,长江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4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约占0.6%;政策法规类信息13条,约占0.5%;行政许可类信息953条,约占36%;规划计划类信息45条,约占1.7%;人事管理类信息52条,约占2%;招投标类信息26条,约占1%;其他业务工作类信息1541条,约占58.2%。
(二)公开形式
2012年,我委因时、因事制宜,采取了灵活多样的载体和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1.互联网公开。充分发挥网站的信息平台优势,将长江委门户网站(长江水利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及时发布、更新各类治江工作信息。重点依托长江委政务公开网、长江委内部政务公开网(局域网)等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渠道,公布社会公众、委内职工关注的焦点信息,并提供在线咨询、查询等信息服务。
2.媒体公开。2012年,长江委工作会议等重要活动、防汛抗旱等重大工作部署,均邀请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等社会媒体参与。加强与媒体的日常联系,通过发布新闻稿件、提供信息资料等方式主动公开重要信息。
3.专栏公开。通过公告栏、电子屏幕、触摸屏、公示牌、意见箱等公布委内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
4.报刊公开。通过委内各类报刊、公报、简报等,及时发布治江工作信息,如《人民长江报》、《水资源公报》、《泥沙公报》、《水质简报》、《水雨情信息》、《防汛抗旱简报》等。
5.互动公开。通过调查、会商、会审、专家咨询等互动形式,与群众、服务对象、专家学者沟通,广泛听取意见,提供信息服务。
6.其他形式公开。如:编印了《长江委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长江委行政许可办事指南》、《长江委行政许可文件汇编》等文件资料,放置在办公场所供公众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度,长江委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及时予以答复。其中,2件申请公开的信息已公开发布,告知申请人获取的途径,1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长江委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度,长江委未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长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强化。
我们将采取以下有效措施改进问题:一是继续加强平台建设,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是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作用,通过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增强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方便公众申请、查询信息。二是不断完善长江委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考核评议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群众公开评议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三是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通过培训、座谈、组织调研等形式,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