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印发乌江流域2025—2026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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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利厅、贵州省水利厅、重庆市水利局、湖北省水利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南方电网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乌江流域相关工程运行管理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批复乌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水资管〔2018〕8号)、《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印发乌江流域水量调度方案(试行)的通知》(长水资管〔2020〕383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调管〔2021〕314号)和相关要求,长江委组织制定了《乌江流域2025—2026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以下简称《计划》)。2025年9月19日,长江委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了《计划》审查会议,并形成了审查意见。会后,长江委组织对《计划》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计划》印发,请予以遵照执行。

一、《计划》是开展乌江流域2025—2026年度水量调度工作的重要依据。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计划》确定的各省(直辖市)2025—2026年度供水计划、主要水库调度计划和引调水工程供水计划,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区域用水总量和断面下泄流量(水量)控制管理,保障流域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计划》要求强化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及水量监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督促整改和追究责任;航运管理部门要协调做好航运保通保畅工作;电力调度部门要做好电力生产安排。

三、各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强化来水预测预报和形势研判,合理安排水库运行调度,将生态流量和最小下泄流量保障纳入工程调度规程,建立常规生态调度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水量调度信息,做好信息共享。

长江水利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蔡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