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印发赤水河流域2025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的通知
四川省水利厅、贵州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厅:
根据《水利部关于赤水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批复》(水资源〔2016〕255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调管〔2021〕31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赤水河流域2025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以下简称《计划》)。2024年12月19日,我委在武汉市组织对《计划》进行了审查。会后根据审查意见,我委组织对《计划》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计划》印发,请予遵照执行。
一、《计划》是开展赤水河流域2025年度水量调度工作的重要依据。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计划》确定的流域内各省2025年度供水计划,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统筹合理配置当地各类水源,强化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断面下泄流量(水量)管理,保障流域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计划》要求,加强流域取用水在线监测,做好水量调度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水量调度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及时督促整改和追究责任。
三、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按需开展调度会商,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重要控制断面下泄流量(水量)信息,做好信息共享相关工作。
长江水利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
责任编辑:蔡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