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印发岷沱江流域2025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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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重庆市水利局、青海省水利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岷沱江流域内各工程运行管理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岷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批复》(水资源〔2016〕260号)、《水利部关于沱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批复》(水资源〔2016〕259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调管〔2021〕314号)等要求,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制定了《岷沱江流域2025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以下简称《计划》)。2024年12月2日,长江委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了《计划》审查会议,并形成了审查意见。会后,长江委组织对《计划》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计划》印发,请予遵照执行。

一、《计划》是开展岷沱江流域2025年度水量调度工作的重要依据。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计划》确定的流域内各省(直辖市)2025年度供水计划、主要水库调度计划和引调水工程调度计划,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区域用水总量和断面下泄流量(水量)控制管理,保障流域各方用水安全。

二、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计划》要求,加强流域取用水在线监测,强化水量调度监督管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督导整改和追责;航运管理部门要协调做好航运保通保畅工作;电网调度部门要做好电力生产安排。

三、各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按照《岷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沱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生态流量管控要求和取水许可管理要求,加强流域水文预报,细化制定调度计划,优化工程调度运行,建立常规生态调度机制,严格保障各水库及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和最小下泄流量;加强沟通协调,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水量调度信息,做好信息共享。

长江水利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

责任编辑:蔡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