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防电〔2025〕83号长江委关于终止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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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湖北、湖南、贵州省(市)水利厅(局):

鉴于目前江河汛情总体平稳,根据《长江流域水旱灾害防御预案》有关规定,长江委决定于6月27日17时终止针对你省(市)的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当前,长江流域正处于主汛期,请你厅(局)继续高度重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压紧压实防御责任,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加强会商研判,科学调度水工程,做好堤防巡查防守、山洪灾害和中小河流洪水防御、水库安全度汛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

长江水利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