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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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要求,现将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按姓氏笔画排序)

岗位编号及名称

姓名

准考证号

备注

河湖保护岗2

(082001)

王  晨

CJW2026082001020

该岗位第五第六名并列

田明珠

CJW2026082001007

陈启会

CJW2026082001015

金  聪

CJW2026082001031

焦雅迪

CJW2026082001009

靳  月

CJW2026082001021

运行管理岗

(082002)

马智鹏

CJW2026082002040

该岗位第五第六名并列

李  龙

CJW2026082002038

张翼腾

CJW2026082002025

钱汉涛

CJW2026082002039

廖一凡

CJW2026082002016

熊鑫诚

CJW2026082002010

安全技术管理岗

(082003)

牛超群

CJW2026082003006

江懿慧

CJW2026082003007

汪  志

CJW2026082003009

祝冠军

CJW2026082003017

郭宇熹

CJW2026082003008

工程物探测试技术岗

(082004)

雷伟平

CJW2026082004002

参加笔试人数不足5人,仅1人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确认

1.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6年3月23日17时前完成面试确认,发送电子邮件到37769488@qq.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统一为“岗位名称(岗位编号)+姓名+身份证后四位数”,内容见附件1,并发送现场资格复审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2.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该岗位也不再安排考生递补进入面试。

3.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6年3月23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或拍照JPG格式文件)至37769488@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6年3月27日(周五)下午14:30-16:30。

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公交24路、543路惠济路赵家条站,地铁3号线、8号线赵家条站F、G出口,下同)。

请考生合理安排到达考点时间。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核验,并自备一套复印件上交。

1. 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录取登记表或录取通知书、经学校签字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在国家规定择业期内的2024、2025年毕业生: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未参加社保的证明文件等。

3.在职或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同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除按上述分类提交相应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有关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填写《近亲属在水利部系统内从业情况表》并签名;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被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考生提供的报考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时间:2026年3月28日(周六)上午8:30(8:0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抽签确定。

3.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达3:1,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若该岗位无考生成绩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注意保密,不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

(二)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面试期间现场封闭,通讯工具将统一上交并屏蔽。

(三)公开招聘期间,若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参加招聘等情形,由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该岗位是否递补;对于确认递补的,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完整履行体检、考察等相关招聘程序。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放弃聘用资格,将不再组织递补工作。

(四)面试期间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及住宿,并注意安全。

(五)考务咨询电话: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027-82820935

用人单位电话: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办公室:027-82828841

监督电话: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纪委:027-82828003

附件:

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docx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docx

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

2026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