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修编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等方案。针对长江流域防洪工程和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以及2010年长江洪水调度的实践经验和暴露出的问题,长江防总办及时组织设计院、水文局等单位对《长江防御洪水方案》和《长江洪水调度方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组织重庆、湖北、湖南、江西等相关省市对其进行了讨论完善,并及时向国家防办进行了汇报,力争汛前由国家防总对《长江洪水调度方案》进行批复。
(2)充实完善防汛组织机构和各专业队伍。为适应新形势下防汛抗旱工作的需要,提高应急响应能力,正筹划增加武警三峡工程指挥部、长江流域气象中心为长江防总成员单位,增加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和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为长江防总办成员单位,并进一步完善长江防总办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同时,正在重新核定《水库与山洪灾害应急抢险专家组名单》、《丹江口、陆水水库专家组名单》、《抗旱专家组名单》、《长防总办防汛专业组人员名单》、《防汛预备队队员名单》、《长江中下游主要堤防防汛抢险专家组名单》等。
(3)抓紧完善各信息系统,努力提高科技防汛抗旱能力。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是提高防汛抗旱应急反应能力和调度处置能力、提高防汛抗旱科技含量的重要平台。长江防总办不断加强防汛信息化建设,对各防汛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主要包括防汛调度系统、防汛信息服务系统,防汛移动办公系统等方面的完善以及防汛传真短信平台建设,为科技防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周密部署汛前检查。安排部署了7个检查组对长江流域江苏、上海、江西、安徽、四川、重庆、湖南、湖北、云南、贵州、陕西11个省市和丹江口、陆水水库开展汛前检查。主要检查防汛抗旱责任制与组织机构落实情况、防汛抗旱预案编制与落实情况、水毁工程修复与险工险段处理情况、防洪工程建设情况与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情况、防汛抢险队伍与防汛物资等落实情况、蓄滞洪区运用准备情况、河道行洪障碍和清障情况以及省级防办自身能力建设情况等。同时,将督促流域各省市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5)进一步完善各类防汛基础资料。为确保防汛抗旱工作能够更加科学、高效、有序地进行,长江防总办加强了对防汛抗旱基础资料的充实、完善。组织开展了水库基础数据复核和流域防洪工程图修订编制工作,对防汛手册进行了完善,正在对防汛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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