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的今天,已然载入史册——
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长江母亲河从此有了坚实的“法治盔甲”。
这部镌刻着长江名字的法律,处处蕴含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为长江保护治理划定了“红线”与“底线”,开启了长江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
五年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水利部工作要求,协同流域19个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锚定“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总体要求,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法律贯彻实施,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谋划部署 开启依法治江“新征程”
时间的刻度,记录下五年来长江委与长江保护法一路同行的足迹。
“长江委对长江保护法怀有特殊深厚的感情,我们要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扎实做好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履行好‘长江代言人’的职责和使命!” 2021年3月2日,新法实施伊始,长江委迅速召开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向全委干部职工发出号召,并对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路线图”和“任务表”提出明确要求,系统谋划依法治江这篇“大文章”。
从逐年组织召开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到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具体举措,委领导多次率队赴流域各地调研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五年来,长江委始终将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作为工作重中之重,针对长江保护法涉及的重点工作,及时作出安排,全力推动法律落地见效。
2025年,长江委首次组织流域19个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协同流域19省(区、市),征集梳理法律贯彻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专题报送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湖北省人大等部门,深化各方对长江保护法立法精神与实施要求的理解,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法律实施工作格局,为后续治理举措落地奠定工作基础。
壹引其纲,万目皆张。长江委坚持系统谋划、周密部署,在依法治江的途中行稳致远,不断夯实长江保护法在大江上下落地生根的根基。
法治铸魂 构建流域治理“新坐标”
时间的脉搏,见证着法治建设浸润肌理的强劲动能。
长江保护法的诞生,仅仅是打开流域立法的第一扇门。它的落地也意味着需要多层次、全方位的配套制度予以支撑。
五年来,长江委始终坚持把完善流域法治体系作为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首要任务,推动形成“上位法为依据、配套法规为支撑、地方法规为补充 ”的流域水法规体系——
配合水利部出台《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办法(试行)》、修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编制的《丹江口水利枢纽安全保卫规定》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编制完成2023、2024年《长江流域片地方涉水法规年报》;全力推进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保护立法,推动该项目纳入2026年度国务院行政法规立法计划项目建议。
作为我国首部流域法,其立法深意何在?作为母亲河的“法治盔甲”,如何让法治精神真正扎根大江两岸,让每个普通人都成为法治长江的书写者?
五年间,长江委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学习+自主研习”模式,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知识竞赛等活动,普法覆盖长江流域19省(区、市)140余个县,让法治甘霖浸润每个角落。同时,赴流域内地方人大、政府机关及高校、企业等开展宣贯讲座,联合主流媒体全媒体平台进行宣传,让法律所蕴含的生态保护理念直抵人心,为法律实施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法律落地不是一时一事,而是法治精神的持续滋养、法治规则效应的持续释放。”在长江委政法局(水政局)局长罗小勇看来,这场始于法典颁布、未有穷期的法治浸润工程,正在重塑大江两岸的法治肌理。
循法而治 绘就治理保护“新画卷”
时间的画笔,勾勒出长江委循法而治的生动图景。
长江保护法共分九章96条,在制度方面设置了严格的法律规定,其中涉及水利部门的制度有28项。作为流域管理机构,长江委如何落实法律中关于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责规定,又有哪些“数”得出的成效?
五年来,长江委紧扣长江保护法核心条款,严格按照《水利部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部署,结合流域管理机构职能职责,聚焦长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线,推动法律条文从“纸上”落到“地上”、从“条文”转化为“实效”,力促法治力量开花结果、惠及民生。
五年攻坚,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推动17条(个)母亲河(湖)实现生态焕新;清理整治长江干流岸线涉嫌违法违规项目2441个,腾退长江岸线162公里;河湖库“清四乱”实现常态化规范化,长江干流规模性非法采砂基本绝迹;2021年以来,长江流域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23万平方公里,实现水土流失面积与强度“双下降”;流域各地逐河湖、逐断面、逐工程明确生态流量目标,2025年流域114个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率均值为98.49%。
五年砥砺,科学用水管水提质增效。23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已全部获批,19.2万个取用水工程的底数全面摸清,重要取水工程全部实现在线监测;18万余家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工业服务业单位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贷”融资服务、取水权交易改革有序推动,节水激励与市场化机制持续优化。
五年深耕,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显著提升。纳入长江流域统一联合调度的水工程增至132座(处),成功应对多轮流域性、区域性水旱灾害;流域“全覆盖”、风暴潮中心等重点基建项目、“三道防线”耦合贯通的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等统筹推进,长江流域“天空地水工”立体监测网络逐步构建,洪水有效预见期延长至3-7天,为科学防御水旱灾害提供坚实支撑。
细细品味,每一个数据背后都有值得述说的依法治江故事。这份数据,充分彰显了长江委坚定不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阶段长江治理保护的信心和决心,书写着长江委奋力推动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新成效的有力答卷。
协同发力 锻造严格执法“新利器”
时间的号角,吹响执法“利剑出鞘”、法威昭彰的阵阵战鼓。
五年来,长江委与流域19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道,坚决扛起法定职责,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母亲河,依法查处了一大批水事违法行为,为“一江碧水东流”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青藏高原,一场“破冰之举”的法治实践落地生根——
西藏江达县某建设公司在金沙江源头无证采砂1.26万立方米,导致局部河床改道。江达县水利局依法处以37.7万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该案是长江保护法在青藏高原成功适用的“破冰”之举,为边疆民族地区执法提供了范本。
在江西赣州,一次“动真碰硬”的法治较量坚定亮剑——
某国企在获批的清淤工程中擅自开设上岸点,侵占河道1.5万平方米。赣州市水利局依法顶格罚款50万元,并运用无人机测绘、第三方评估精准锁定证据,全程说理释法,企业从抵触到服罚、主动整改。该案以“动真碰硬”昭示:长江保护法面前无特殊主体,国企、重点项目无一例外。
在陕西汉中,一份“寸土不让”的法治决心得以彰显——
某砂石公司在丹江口水库上游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堆放砂石、设置筛分设备,经责令逾期不改。汉中市水利局在多重法律关系交织中精准锁定责任主体,罚款40万元并全程跟踪整改。该案体现了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的“寸土不让”,更展示了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力度与温度并重的执法理念。
……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五年间,各类违法案件的办理,不仅有力维护了流域水事秩序,更向社会各界传递着一个强烈信号——长江保护法不是唬人的“纸老虎”,而是带电的“高压线”,是保障流域长治久安的法治根基!
涛来势转雄,猎猎驾长风。站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的新起点,长江委将始终坚持以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为抓手,奋力建设安澜长江、生命长江、幸福长江,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流域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