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机关内设机构
1、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8704
2、 规划计划局。组织编制流域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或专项规划,依法依规开展有关评估、评价、审查工作。开展流域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流域内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有关工作。参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27-82828503
3、 政策法规局(水政监察局)。起草流域水利政策法规。组织指导相关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水事违法行为。承办水利行政许可、应诉等工作。承担省际水事纠纷调处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8176
4、 财务局。编制预算并组织实施,组织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8504
5、 人事局。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8280
6、 水资源管理局。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流域内省际水量分配方案和流域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承担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调度等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0669
7、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局。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有关工作。承担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有关工作。负责或指导水文水资源(含水位、流量、水质等要素)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以及流域水资源公报。
联系电话:027-82828223
8、 建设与运行管理局。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直管水利工程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参与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有关工作。参与指导监督三峡工程、流域内南水北调工程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0278
9、 河道采砂与河湖管理局。承担水域及其岸线、河口的管理和保护有关工作。承担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有关工作,承担长江省际边界重点河段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027-82828308
10、水土保持局(农村水利水电局)。协调指导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农村水利及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等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8725
11、监督局。承担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及直管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0535
12、水旱灾害防御局。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实施防洪论证制度。承担重要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和重要水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协调指导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流域内防汛抗旱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0499
13、国际合作与科技局。承担国际合作和外事工作,承办有关国际河流涉外事务。承担技术、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8607
14、审计局。承担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有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8262
15、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8301
16、离退休干部局。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27-82828363
二、 事业单位
1、 水文局
2、 长江科学院
3、 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
4、 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
5、 汉江流域治理保护中心
6、 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
7、 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
8、 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
9、 网络与信息中心(长江档案馆)
10、宣传出版中心
11、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12、机关服务中心(局)
13、长江医院(血吸虫病防治监测中心)
14、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15、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三、 企业
1、 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2、 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 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
4、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
5、 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