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长江边造船厂现有厂房可能存在妨碍行洪影响,应按照2022年5月水利部印发的《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明确的涉水违建问题处理原则,依法依规分类进行处置。此外,根据该指导意见,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长江边造船厂现有厂房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与上述规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