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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咨询

留言日期:2024年10月07日 答复日期:2024年10月14日
咨询内容
汉江河谷城段,2公里范围内可以建设飞灰(垃圾燃烧发电产生的飞灰)填埋场吗?垃圾渗滤液可以往汉江里排吗?
答复内容回复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一、由于不清楚咨询项目的具体位置,仅就能否建设飞灰填埋场列出如下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二)根据《长江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沿河湖垃圾填埋场、加油站、矿山、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开展调查评估,并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整治措施。

二、垃圾渗滤液排放管理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建议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咨询或反映。